青岛十五中关于举办2015年教职工艺术节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/10/14 15:26:51|未知

为全面落实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和《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规定,进一步提高kaiyun官网入口艺术教育水平,全面提高教职工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,落实kaiyun官网入口师生共办艺术节的计划,特举办青岛十五中2015年教职工艺术节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“共筑中国梦”

二、活动内容

1. 青岛十五中教职工“水墨丹青” 书法(绘画)大赛(见附件1);

2. 青岛十五中教职工“中国梦”合唱选拔赛(见附件2);

3. 青岛十五中“我们的家园·最美青岛”教职工摄影大赛(见附件3);

4. 青岛十五中“指尖上的风采”教职工手工大赛(见附件4);

5. 青岛十五中“阳光点亮青春、人文成就梦想”教职工文艺节目展演(见附件5)

三、参赛范围

青岛十五中全体教职工,以工会组为单位,进行节目的选拔、报名。

四、表彰及奖励

根据本次艺术节各项目设置奖励为:

1.对优秀集体节目,进行展演。

本次艺术节获奖节目中的优秀作品初定于2015年12月底前,在学校多功能厅出演,部分优秀节目进一步准备于1月底在青岛大剧院与学生进行同台汇报展演,届时将进行各项目的颁奖。

2.获奖名次

以专项大赛分类进行比赛,每个专项设一等奖20%,二等奖30%,参与奖若干。优秀个人项目,奖励名次只选取每位教职工所有参赛项目中的最好成绩进行记录,予以奖励。

五、报送要求

1、请于2015年11月27日开始,按照各项分类比赛具体要求将报名表上报到各负责老师处,请各工会组长积极协助组织,请各位教职工按时报名参加。

2、为办好学校本次艺术节,请相关各组室高度重视,将各组的艺术骨干推荐出来,给予他们展示特长的机会。

未尽事宜,请与李双缨、金燕、崔鹏飞、杨东升、张德、姜彬老师联系。

kaiyun官网入口工会委员会

2015年11月27日

 

附件1: 青岛十五中教职工“水墨丹青” 书法、绘画大赛项目实施细则

一、活动时间:

2015年12月14日——2015年12月25日

二、负责人:崔朋飞

三、活动内容:1.硬笔书法比赛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软笔书法比赛

四、比赛要求及规则:

(1) 比赛用纸、笔统一发放,按规定完成作品。

(2) 书写内容自选,字迹美观大方,有一定的艺术性、创意性。

(3) 书写字体及书写格式不限,横排、竖排版面均可,结尾要有落款。

(4) 作品形式完整协调,不能有错别字、添字、漏字。

五、奖项设置: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若干。

 

附件2:青岛十五中教职工“中国梦”合唱节目选拔赛项目实施细则。

各组室须选出本组室总人数30%的组员参加合唱选拔,名单在12月14日前报至金燕老师处。选拔出来的选手要积极参与后期学校安排的排练活动。最终展示的要求后定。

 

附件3:青岛十五中“我们的家园·最美青岛”教职工摄影大赛项目实施细则

一、活动时间:

2015年11月1日——2015年11月27日

五、作品负责人:李双缨、杨东升、冯雨晴、彭勇

六、作品要求:

1.作品为单幅,彩色、黑白均可。每幅作品背面加备注,注明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。

2.凡已经在全国、全省影展、比赛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评,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,由作者自负。

3.奖项: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若干。

四、报送要求:

请参赛老师请与2015年11月27日之前将作品报送至李双缨老师处。

 

附件4:青岛十五中“指尖上的风采”教职工手工大赛项目实施细则

一、活动时间

2015年12月22日——2015年12月23日

二、作品负责人:李双缨、王云峰、董妮

三、作品要求:

1、手工艺制品、纸制品、织制品、布制品、塑料制品、竹制品、玻璃制品、木制品等材料不限,作品美观、有创意。

2、作品形式不限,内容可巧妙利用各种废旧材料闲现场进行手工创作。

3、参赛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及制作人姓名

4、参赛人员面向全体教师

5奖项: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若干。

 

附件6:青岛十五中“阳光点亮青春、人文成就梦想”教职工文艺节目展演

一、活动时间:

2015年12月31日——2016年1月

二、作品负责人:李双缨、金燕、陈帅、姜彬

三、作品要求:

(一)以教研组为单位准备1-2项节目,至少有一项是群体节目。

(二)充满活力,积极向上。

(三)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,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。

四、报送要求:

2015年12月20日前,以教研组为单位把节目名单报送到李双缨老师处。